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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一六八新桥学校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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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吴莉莉   阅读次数:1880 日期:2023-06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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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做好我校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,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基〔2023〕57号)、合肥市教育局《关于做好合肥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合教〔2023〕100号)及《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合经区党政办〔2023〕48号)等文件要求,结合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招生入学原则

(一)依法依规原则。严格落实《义务教育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法律规定,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。认真执行教育部“十项严禁”和市教育局“六个杜绝”等有关招生工作规定。

(二)免试就近原则。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,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,按照区划片招生的有关要求,确保片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。

二、报名条件

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。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。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,应由父母(双方或一方)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,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委(街道)同意,报区社会发展局批准备案。

三、报名流程

(一)持户籍、房产的居民子女入学。

1.线上登记、线上录取

在规定时间内,符合“两个一致”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。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填报资料(含学位年限登记情况)进行线上审核,线上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,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。

2.线上登记、线下审核、线上录取

在规定时间内,户籍、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居民子女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。按照系统提示,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。符合“两个一致”条件的儿童少年,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独立产权房产证(或相关房产安置、入住证明)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(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出具学校盖章的学籍表),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。

(二)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。

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,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执行。

(三)其他特殊情况。

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的,可直接去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,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,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。

四、学区范围

五、报名时间

      六、 线下材料审核时间、地点

工作时间:

1.小学:7月5日—7月10日上午8:30—11:30;下午14:00-17:00

2.初中:7月12日—7月17日上午8:30—11:30;下午14:00-17:00

3.补报名:7月20日上午8:30—11:30;下午14:00-17:00

审核地点:

小学:小学部行政楼一楼大厅

中学:中学部文心楼一楼

七、 线下审核所需材料

(一)一年级新生线下审核需要携带如下材料

1.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(户主页、父母页、入学儿童页)

2.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(需独立产权房)

(二)七年级新生线下审核需要携带如下材料

1.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(户主页、父母页、入学儿童页)

2.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(需独立产权房)

3.小学毕业证书

八、组织领导

为加强领导,统一协调,顺利实施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,经研究决定,成立合肥一六八新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(下设招生工作组、纪检组、维稳组)。

九、 咨询电话

小学部:68621169

中学部:68292168